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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青岛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》政策问答之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,有哪些要求?
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: 2025-04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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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检查时,要严格落实不少于两人执法、亮证执法要求。入企检查要制作检查笔录,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。检查结束后,可现场反馈检查结果的,应当一次性当面反馈。对检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、反映检查活动情况的行政执法文书、证据等要进行归档并制作案卷。发现违法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,案卷材料应全部纳入行政处罚案卷。行政检查要做到“五个严禁”“八个不得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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